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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建永先生相关词曲的知识产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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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建永先生相关词曲的知识产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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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刘建永先生创作的歌曲作品
《
安公律师颂
》
《
错过的遗憾
》《
最深情的呼唤
》《
我的上师
》等,均已经第一时间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著作权。目前,刘建永先生已经非独家许可、授权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YouTube等全球十数家主流音乐平台予以开放下载、在线试听。
特声明如下:
刘建永先生对包括且不限于上述作品及后续创作的所有音乐作品、电影作品享有完整、全部且唯一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相关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播放者须按照法定条款或者约定要求依法行使邻接权。
任何法人、自然人基于“合理使用”(包括学习、研究、欣赏、科研、翻译、收藏、免费表演、机械复制、适当引用等)而使用刘建永先生的上述作品及后续作品均须保持原文(词、曲)完整并注明出处和作者(刘建永),且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形式、任何手段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刘建永先生作为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词曲作家及公众人物,已经独家授权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作为保护其知识产权的唯一法律机构。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将采取一切手段打击侵犯刘建永先生的知识产权的各种各类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特此声明。
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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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公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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